关于开展省级、院级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6 

各二级学院(部)、课程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推进省级、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强化目标管理,提升建设成效,学院决定对省级、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开展阶段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阶段性检查范围包括:2020年以来认定的省级、院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劳动教育一流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包括内容包括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已解决的重点问题、课程内容与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课程团队教学研究情况、课程实施与考核、课堂教学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后续改进措施等。

三、检查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工作,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确保课程质量。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要认真梳理总结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仔细查找课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设规划。

四、检查程序

1.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情况填写《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样例、教学活动照片、课程展示网页、教学效果证明、课程视频资料(提供链接网址)等。并于2025年5月6日前通过教发中心数治平台(http://zjgsu.zlgc2.chaoxing.com/)提交检查材料。

2.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审核,汇总报至教务处。

3.学院组织检查

学院将组织专家检查,并根据课程建设情况做出检查结论。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以致课程检查验收信息不完整的,不予通过。

五.材料报送

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填写《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5年5月7日下午2:00将检查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nn16@126.com;纸质版检查报告(一份)以及汇总表盖章送至综合楼219办公室黄老师处(69936146/短号668516)。

 

附件1:省级、院级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名单.xls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报告.docx

附件3:xxxx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检查学院意见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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