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6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书育人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能够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示范作用。

2.此次申报的成果奖应具备下列条件:省内首创;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支持鼓励高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教育强国规划纲要、契合国家战略和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四新”建设、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现代产业学院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成果申报。

4.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二、推荐名额和申报要求

1.学院可推荐2项成果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2.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1.《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以及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必须严格按照《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表说明(附件2)如实、全面填写。

2.请二级学院(部)在2025年5月6日前,将附件1和教学成果总结一式5份上交至综合楼219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教学成果总结、教学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hnn16@126.com。

联系人:黄宁宁;联系电话:69936146。

 

附件1: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2: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表说明.docx

附件3: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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