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4 

各学院(部):

根据各专业普通本科、专升本教学计划,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普通本科、专升本的教学任务已编审完成,各学院(部)可登录教务系统客户端查看教学任务,望尽快落实任课教师等事项,并务请注意以下问题。

一、安排教学任务

1. 请认真核对培养方案22级第学期、23级第学期、24级第学期、25级第学期的课程,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以防发生错课漏课。

2. 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开学后因个人原因申请调整的,需在开学一周内及时办理调整手续

3. 如有特殊原因缩短教学周数的课程,请各学院在此次安排教学任务时及时说明情况,经审核同意,课表排定后不再进行调整。

4. 艺术类与英语类的本专业课程、大学英语等课程一般应按一个自然班教学,其他必修课程原则上最多可以安排两个自然班合班。安排合班教学时,各班学生层次、教学周数、进程必须一致(必修课不允许跟专业选修课进行合班)。由于单、合班形式对课表编排影响较大,所以课表确定后,一般不再调整课程的开班形式

5. 原则上专任教师至少应承担每学期128课时标准工作量的课程教学任务(不含系数);行政兼课(含辅导员)每周不超过6课时(白天仅可排一次课)。

6. 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对于2人以上(含2人)讲授同层次同一门课程的教师,由开课学院(部)组织实行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方式、统一阅卷标准。

7. 课程设计、实验等实践教学均需在教学管理系统内安排教师。

8. 各学院(部)拟聘请校外教师承担普通本科教学任务时,须向教务处、人力资源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再安排教学任务。

9. 有关教材信息的填写详见后期教材选用工作通知。

二、教学系统内填报流程

填报流程详见附件《教学任务落实操作流程》。

三、其他

各学院(部)在填报任务时,若确有特殊的排课需求,则请在“备注”一栏内说明,并注明原因,以便排课时合理考虑。

请于61216:00前完成,安排教学任务中若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69936065,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教学任务落实操作流程.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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